常德临澧:不合规的同城接待公函 发布时间:2025-06-17 17:56:00    0人浏览

近日,临澧县纪委监委收到县林业局疑似违规同城接待的相关问题线索后,随即成立核查组,前往开展调查。最开始,县林业局财务股工作人员吴某也是满脸疑惑。

吴某:县里对公务接待用餐的事三令五申、多次强调,局里每次开展接待也都是严格按照相关规定与要求来操作的,我印象中还真没有过同城接待的情况。

可是核查组工作人员手里的公务用餐经费报销凭证后附的接待公函显示是2024年10月25日,从函头和公章上很明显能看出接待的是一家县城区的公司,这如何解释呢?吴某继续回忆道,那次接待他有点印象,是几名从湖北宜昌来临澧县开展招商引资项目前期考察的工作人员,但明明考察人员都不是本县的人,为什么提供的又是县里这家公司的接待公函,吴某也很是不解。随后,核查组工作人员找到负责此次接待的江某进一步核实相关情况。

江某:招商引资是大事。当时就是尽地主之谊,而且在我看来接待外地来的客人吃顿饭并没有违反有关规定,我们的用餐标准和陪餐人数都是严格控制了的。

那这次公务用餐真的没有问题吗?核查组工作人员顺着线索进一步了解背后的真相。原来,去年10月,湖北宜昌某公司委派员工刘某等一行4人到临澧县开展项目前期工作,根据县政府招商引资工作安排,由县林业局负责全程对接该企业。工作结束后,正值午餐时间,刘某等人便提出请县林业局江某等工作人员吃个便餐。为避免出现“吃企业”的问题,县林业局提出由他们出面接待招商引资的几名客人吃午餐。餐后,县林业局工作人员请刘某补充接待公函,对方表示待他们返回湖北宜昌后才能办理。而后,对方向县林业局出具了一份临澧某公司的函头及加盖公司印章的工作对接函。

县林业局财务股邹某:因刘某等人确属外省来临人员,我们对这份临澧本地公司的工作对接函也就并未提出任何异议。

为查清这笔餐费背后是否存在猫腻,核查组工作人员随后向刘某等人了解情况。原来,为方便在临澧县招商项目的后续建设和运行,刘某所在的湖北总公司便出资在临澧县注册成立了一家子公司,但是因为项目准入、用地审批等原因,该项目仍在前期工作阶段,至今尚未实际开工建设。所以公司名下也没有固定人员,刘某等人也并不常住办公。

那刘某等人回湖北宜昌之后,为何没有出具湖北公司的接待公函呢?针对这一点,刘某也向核查组工作人员道出了原由。

临澧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陈艾嘉: 刘某说也是考虑到是在临澧县对接的工作,又是在临澧县就的餐,出于方便的考虑就给县林业局出具的是县里子公司的工作对接函。

在和刘某所在的湖北宜昌总公司及其他参加对接工作的3人进一步核实后,核查组了解到刘某等4人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社保信息均在湖北宜昌某公司。最终,县纪委监委对相关负责人予以诫勉谈话处理。

临澧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主任徐小波: 虽然此次接待用餐不属于同城接待,但县林业局相关负责人在未查验、审核接待公函的情况下就安排用餐接待,并在接待用餐报销时对资料审核把关不严,这在流程上是不合规的。

县林业局以此为契机,针对调查中发现的问题,迅速进行整改,组织财务相关工作人员对财务制度、财务管理等知识进行再学习,确保接待工作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同时,举一反三,对近三年的公务接待开展自清自查,对发现的问题迅速整改到位。

临澧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徐合银: 看似不起眼的同城接待,背后也可能隐藏着公款吃喝的问题。我们将深挖细究问题线索,着力解决突出问题,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行为,确保公务接待工作规范、有序进行。